关于连州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结果报告
2024年8月26日,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连州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计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要压实压紧审计整改工作责任,狠抓审计整改落实,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要强化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紧密结合等审议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及决议的通知》(连人常〔2024〕2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末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
连州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紧紧围绕连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有关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监督机制,不断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落实分类整改要求,持续推动被审计单位提升审计整改整体成效。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共166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8.33亿元,涉及部门单位19个,乡镇12个、国有企业2家。目前,从整改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存在问题均能积极、及时地开展整改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经统计,截至2024年11月末,《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66个问题,已落实整改135个,正在整改31个,整改率为81.3%,相关部门单位按审计要求上缴财政资金17414万元、规范资金及账务管理金额15032万元,节约政府投资成本594万元,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管理方面。一是关于“市财政部门出借资金管理不规范,年底形成无预算支出挂账728万元”的问题,连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已向相关单位发出催收函进行催收。二是关于“部分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不够准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三是关于“有2个单位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31.33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四是关于“有1个单位擅自调剂使用项目预算指标7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制度,按照规范流程办理预算项目资金的调整手续。
(2)预算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5个单位非税收入共计17511.2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截至2024年11月末,市财政局、连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连州市嘉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集团)、连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均已完成整改,已分别上缴16927.28万元、5.82万元、138.44万元、138.95万元非税收入至连州市国库或市财政非税专户;连州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资中心)未完成整改,承诺待单位资金充裕后尽快将300.8万元租金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二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滞留未拨付的财政资金46.1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拨付省级无障碍改造经费3万元。三是关于“有2个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费用较大,不符合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涉及金额333.08万元”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已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公务用车租赁费,进一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四是关于“有4个镇(乡)政府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3.08万元”的问题,所涉镇(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已加强采购过程中的监管。五是关于“有1个镇人民政府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已完成整改,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等措施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驻镇帮镇扶村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镇人民政府160.8万元帮扶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帮扶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所涉镇政府正在整改,目前正在评估所选产业项目的可行性,下一步将加快产业项目实施。二是关于“有6个镇(乡)政府履行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帮扶项目投资收益97.23万元”的问题,西岸、九陂、星子、瑶安等4个镇(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已发放扶贫项目投资收益;东陂、保安等2个镇政府正在整改,均积极筹措资金,拟分期分批支付产业项目投资收益。
(4)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镇人民政府未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至少挪用专项债券资金18.6万元”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已于2024年6月6日归还上述被挪用的专项债券资金18.6万元,完成了整改。二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未严格履行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程序,涉及金额9611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加强债券资金管理,严格履行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程序。三是关于“有1个项目未在开工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关于“有2个项目未办理财务决算手续、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已催促施工单位尽快办理结算手续。
(5)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方面。关于“市财政部门国库库款管理不规范,部分月份的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倍数较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已强化对库款运行情况的监测,科学合理调度库款资金,确保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面。一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未组织开展各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绩效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各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并结合我市每年预算编制情况,对重大政策或重点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二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已于2024年8月26日将3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连州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同步报送本级人大备案,并在2024年9月11日向社会公开。三是关于“有9个预算单位未按时完成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根据要求按时完成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四是关于“有4个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按要求重新报送项目绩效自评资料至市财政局。
2.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和决算编制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镇(乡)人民政府均未把2021年末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22年度预算管理,涉及金额2166.16万元”的问题,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连州市瑶安瑶族乡人民政府(以下分别简称:连州镇政府、瑶安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将上一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纳入下一年年初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关于“连州镇政府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未把征地经费收支事项纳入财政决算编制范围”的问题,连州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征地经费收支事项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编制范围。
(2)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关于“连州镇政府、瑶安乡政府账务处理不规范、支出依据不充分和支出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共计8842.85万元”的问题,连州镇政府、瑶安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并承诺今后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二是关于“连州镇政府、瑶安乡政府新增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会计帐或未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会计帐与资产管理台帐数据不符涉及金额共计1342.43万元”的问题,连州镇政府、瑶安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已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将未录入系统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并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加强了国有资产管理。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连州镇政府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存在资金损失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连州镇政府正在整改,承诺将采取措施尽快追回借款。二是关于“连州镇政府69.2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给补偿对象”的问题,连州镇政府正在整改,正加快完成生态公益林面积界定工作,承诺尽快将剩余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三是关于“瑶安乡政府5.32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已于2023年7月28日将上述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
(4)内控管理方面。一是关于“瑶安乡政府27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 涉及金额160.65万元”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关于“连州镇政府未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务租赁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问题,连州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已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了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的程序、范围、权限和标准;重新修订了《连州镇人民政府2023年内务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规定。三是关于“瑶安乡政府公务车使用管理不规范,2022年公务车使用未完善签批手续共计238次”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用车签批手续,强化了公务用车监管。
(5)政企脱钩执行方面。关于“连州镇政府干预镇属集体企业部分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存在政企不分、政企未实际脱钩”的问题,连州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再干预相关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主责主业方面。一是关于“市发改部门未如期完成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的问题,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局)正在整改,表示争取尽快落实建设资金,积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关于“市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监管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完成整改,于2024年1月24日制定《2024 年连州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实施方案》,加强了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三是关于“市司法部门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监督不严,部分工作要求未能达标”的问题,连州市司法局已完成整改,抓好了对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台账的审核、检查、评估考核工作,加强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管。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镇政府未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问题,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丰阳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已与辖区11个村委会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二是关于“丰阳镇政府未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的问题,丰阳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朱岗砂场已完成复绿;村民宅基地已完善审批手续;对丰阳镇中心学校违法用地问题已作出行政处罚。三是关于“丰阳镇政府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问题,丰阳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完善了《丰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并按规定提醒镇、村河长开展巡河工作。
3.遵守财经制度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涉及金额合计32.36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杜绝随意自行采购行为。 二是关于“有1个镇政府与镇属企业未完全脱钩,干预企业部分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不再干涉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确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关于“有1个镇所辖村委会的部分村集体工程未按规定在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平台挂网交易”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已完成整改,通过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等措施,提升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四是在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关于“有2个单位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了整改工作。
4.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有2个单位共计638.41万元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未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将闲置资金上缴市财政局的方式完成了整改;丰阳镇政府正在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关于“有1个单位为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虚列支出6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关于“有3个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共计6.42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追回了违规发放的6.42万元,并承诺今后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四是关于“有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提前支付1.58万元工程款”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五是关于“有3个单位预算管理不规范,存在预算执行率低、无预算支出1.97万元、超预算支出13.52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已通过完善预算编制,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完成了整改,并承诺今后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六是关于“有1个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已完善绩效自评资料。七是关于“有1个单位未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成本,租赁车辆费用较大”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已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公务用车监管,减少租赁车辆费用。
5.“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方面。一是关于“有3个单位未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完善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务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加强了单位的内控管理。二是关于“有5个单位的375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涉及金额共计5969.52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关于“有1个单位的部分党组会议记录缺失”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表示今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监督相关人员及时、完整记录党组会议内容。
6.财务会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有5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不到位,涉及金额5365.97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均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关于“有4个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共计37.29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统一组织单位人员办理公务卡,提高公务卡结算率,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关于“有2个单位共计33.2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于2023年7月13日、2024年4月11日分别将非税收入32.39万元、0.88万元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四是关于“有1个单位未经批准将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1354万元划转到基本账户开支”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加强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五是关于“有2个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涉及不规范用车305次”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完善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管理,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六是关于“有1个单位无公函接待44次,涉及金额4.27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已按要求补充公务接待公函,并承诺今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连州市帮扶资金使用率低,帮扶资金收入42928万元,支出14643.42万元,使用率为34.11%”的问题,所涉部门单位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连州市2021至2022年度帮扶资金已累计支出21567.93万元,使用率为50.24%。二是关于“有5个镇(乡)政府的帮扶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未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的问题,所涉镇(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已设置专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关于“有3个镇(乡)政府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帮扶资金,涉及金额162.61万元”的问题,所涉镇(乡)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已进行账务调整,并表示今后严格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关于“有7个镇(乡)政府帮扶资金闲置,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411.43万元”的问题,连州、九陂、三水等3个镇(乡)政府已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支付工程进度款共计67.5万元;西岸、星子、西江和保安等4个镇政府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支付工程进度款共计179.67万元,4个镇政府均表示将继续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关于“有2个镇政府挪用帮扶工作经费共计13.32万元”的问题,所涉镇政府均已完成整改,归垫了被挪用的13.32万元帮扶经费,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2.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管理和推进方面。一是关于“有104个驻镇帮镇扶村项目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通过加大通报力度、前往乡镇座谈或不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帮扶项目督导检查等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资金支出和项目建设情况。截至2024年11月末,有80个项目已完工、24个项目正在实施。二是关于“市农业农村部门未落实布置、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已完成整改,于2023年4月27日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21至2022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布置资金使用单位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评。三是关于“有1个驻镇帮扶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问题,丰阳镇政府正在整改,表示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手续,并承诺今后将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有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原始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11.9万元”的问题,连州市福利院(以下简称:市福利院)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加强管理,完善手续,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二是关于“市福利院资产物资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38.6万元”的问题,市福利院已完成整改,已做好物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规范物资管理;已将新增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关于“市民政部门未按要求督促市福利院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连州市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教育培训,督促市福利院加强防火检查。四是关于“有2个单位对救助对象档案保管不善,遗失特困供养人员档案资料”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重新补充完善遗失的特困供养人员档案资料并进行存档。
2.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关于“市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321.91万元和2022年规模以上实际种粮省级补贴资金245.41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累计支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5196.41万元,同时正加快发放2022年规模以上实际种粮省级补贴资金。二是关于“连州市695.36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闲置,未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连州市林业局针对生态公益林界定书签订缓慢及存在纠纷的问题,要求各镇(乡)政府定时上报已完成的生态公益林界定资料;针对已报账未拨付资金的问题,积极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加快审核拨付进度。连州市12个镇(乡)政府承诺今后将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督促和指导村小组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防止资金闲置。三是关于“部分镇(政府)、村(小组)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计106.42万元”的问题,所涉镇(乡)政府、各相关村(小组)已完成整改,已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同时承诺今后加强资金监管,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四是关于“市财政部门和市林业部门制度建设滞后,未及时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一卡通’制度”的问题,连州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联合印发了《连州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一卡(折)通”制度。
(五)国资国企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连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职责履行方面。一是关于“催收被拖欠水费工作落实不到位,被拖欠(应收未收)水费429.96万元”的问题,连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自来水公司)正在整改,已向欠费用户发出追缴通知书。截至2024年11月末,已追回被拖欠水费378.05万元。二是关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提升节水用水效率和企业营运效益存在不利影响”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已聘请第三方测漏公司对管网进行探查,完成封堵和止漏工作。利用管网监控系统功能,对未改造管网的区域加强巡查、测压、及时排查处理管网漏点。三是关于“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458.83万元”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足额上缴水资源费。四是关于“未按规定申报应税收入248.4万元”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已向税务部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25万元。
(2)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完善了“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细化了各类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二是关于“工资薪酬未按规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已上报市国资局并获得审批核定。
(3)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报销有关费用1.04万元”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追回了违规报销的1.04万元。二是关于“虚报经营亏损367万元”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调账,并更正了2021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额。三是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涉及金额17.25万元”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通过完善送货单、清单、签名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等措施完善了相关手续。四是关于“存货管理混乱、存货账实不符”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完善了存货和仓库管理等制度,增派有经验仓管人员进行监督,对出入库的物品进行严格管理。五是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存放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完善了现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日清月结制度,杜绝公款私存问题。六是关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不真实,报表数据存在重大错误”的问题,市自来水公司已完成整改,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调账。
2.嘉润集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职责履行方面。一是关于“应收未收停车费和代管政府资产租金收入共计876.32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收回停车费61.76万元、租金74.48万元,承诺今后加大追收力度,尽快收回欠缴的停车费和租金。二是关于“应缴未缴政府非税收入(租金)157.73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2024年7月9日已将157.73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专户。三是关于“截留政府非税收入(租金)186.96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正在整改,表示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归垫。四是关于“少报漏报企业负责人应纳税所得额54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2024年7月26日已补缴个人所得税3.36万元。五是关于“智慧停车欠费专项催收工作成效不佳”的问题,嘉润集团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追回欠缴停车费11.38万元,承诺今后加大追收力度,尽快追回欠缴款项。
(2)经营管理方面。一是关于“1302.31万元资产闲置,未发挥经济效益”的问题,嘉润集团完成部分整改,已将闲置的停车位视频桩恢复使用;对土地闲置问题,表示今后将科学制定土地使用计划,加快盘活利用土地资源。二是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投资损失744.78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并加强了投资项目的管理。三是关于“对智慧停车系统监管不严,存在随意录入“白名单”行为,导致少计收停车费3.93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正在整改,截至2024年11月末,已追回停车费0.96万元。四是关于“未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创新营销策略等方式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导致企业连年亏损,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的问题,嘉润集团正在整改,承诺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创新营销策略和手段,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品牌效应,落实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降低企业经营和债务风险。
(3)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46项大额(3万以上)资金使用未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策,涉及金额2264.93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已制定《连州市嘉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监管,确保大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二是关于“内控管理意识薄弱,未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定的《公务接待制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制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管理。
(4)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关于“未严格管控资金拆借行为,资金拆借手续不全、权责不清,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交叉传导问题,涉及金额2437.4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已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制度,完善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二是关于“提前支付机动车驾驶人连州市分考点建设工程进度款480.49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正在整改,已将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三是关于“部分资产管理不严,存在资产安全和流失风险,涉及金额6191.4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防范资产流失风险。四是关于“未及时收回垫付的垃圾中转站压缩平台改造工程款8.57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已发函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追收相关款项。五是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应收未收代管政府资产租金,存在坏账损失风险”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要求公司资产部每月完善租赁物业营收台账并报送财务部进行会计核算,降低坏账风险。六是关于“未按规定编制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未能真实、完整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已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将所属子公司全部纳入嘉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已编制了嘉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七是关于“嘉润集团工会违规发放工会会员慰问品和纪念品共计2.21万元、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2.5万元”的问题,嘉润集团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工会经费,杜绝超预算支出行为。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46项资源环境方面的重大经济事项未经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672.54万元”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监督管理。
2.关于“农业产业项目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项目选址不当,出现违法用地问题”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已将农场的机器设备搬迁至瑶安瑶族乡大营村委会旁的厂房里,解决了违法用地的问题。
3.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专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未见办理经手、审批等手续,涉及金额12.27万元”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承诺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4.关于“耕地保护监管不力,辖区内仍有8宗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6宗通过复绿和完善手续等措施完成了整改,2宗已移送上级部门处理。
5.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矿山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已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整治工作。
6.关于“河流巡查监管机制不完善,巡河记录资料不真实,未能如实反映河长巡河情况”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加强监管,做好河流巡查工作,如实反映河长巡河情况。
7.关于“未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辖区内1个养殖场未按规定设置雨污分流设施”的问题,瑶安乡政府已完成整改,2024年6月相关养殖场的雨污分流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七)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2个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存在高估冒算行为,涉及金额594.28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实际工程量依法据实结算。
2.关于“有1个单位未及时退还中标人5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已退还了相关款项。
3.关于“有1个单位变更监理服务招标方式,未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金额95.27万元”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杜绝发生同类问题。
4.关于“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选取工程监理机构开展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的问题,所涉单位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及时选取工程监理机构开展工程项目监理工作。
5.关于“有1个项目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所涉单位正在整改,已催促施工单位加快整理相关资料,尽快完成验收工作。
6.关于“有3个项目进展缓慢,未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问题,所涉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确保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7.关于“有3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市委党校已完成整改,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并加强监管;连州镇政府正在整改,拟在2024年末前完善相关手续。
8.关于“有5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3个单位的4个工程项目已完成整改,1个镇政府的1个工程项目正在整改。所涉单位均承诺今后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来看,我市相关部门单位均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现大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与承诺,并制定了整改计划,下一步将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同时,连州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强跟踪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2024年12月30日经连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